按照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)的规定,山东省国家税务局、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对以下税务师事务所履行了行政登记手续,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了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》。现将名单进行公告。 附件: 全省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名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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